河北省煤田二队保卫科
部门职责、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二)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辖区内无邪教组织及非法组织活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三)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四)维护厂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向广大职工群众进行遵纪守法、维护公共秩序、社会治安的宣传教育;
(五)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消防知识教育,负责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采购、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六)负责所辖区域内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存好监控视频资料;
(七)加强保卫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指导,加强法制观念教育,依法依规执勤;
(八)负责开展防火险、防盗窃、防破坏、防治安案件等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负责调解一般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九)负责放射源库的日常巡逻检查工作;
(十)做好本部门涉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好队领导和公安机关交给的一切任务,检查落实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岗位设置
保卫科设科长、保卫干事、消防安全管理员、巡逻值班员、门卫警卫员。
三、岗位职责
(一)保卫科科长岗位职责
1. 负责保卫科全面工作;
2. 主持保卫科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3. 正确传达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的精神和指示,做好落实工作;
4. 制定和界定下级的岗位职责;
5. 定期听取下级的述职并对其做出评定,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6. 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
7. 制定保卫科的工作计划;
8. 制定保卫科安全消防规划及安全检查制度;
9.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队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10. 对有违法乱纪行为人做好调查,拟定处理意见,对重大事故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11.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类刑事案件;
12. 负责调解一般民事纠纷,以防矛盾激化;
13. 负责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安全教育及培训;
14. 定期检查各种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15. 对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负责向主管领导提出奖励建议;
16. 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保卫干事岗位职责
1. 负责本科室的日常事务处理、文件收发、资料管理、案件登记上报;
2. 负责检查保卫制度的落实情况;
3. 负责定期查看监控视频,并对有关人员操作监控业务进行培训,达到熟练操作程度;
4. 负责调查摸底工作,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
5. 负责节假日值班和巡逻情况检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员(兼职)岗位职责
1. 学习贯彻国家消防条例和消防法规;
2. 负责职工消防知识教育和上岗前培训;
3. 负责督促、检查防火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4. 负责消防档案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消防隐患整改;
5.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其良好状态;
6. 负责向领导建议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修、消防设施的管理;
7. 负责组织制定重点防火区域的灭火方案,预防火灾;
8. 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火灾事故,调查火灾原因;
9. 对消防工作提出奖励和处罚的建议。
(四)巡逻值班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本辖区内的巡逻执勤;
2. 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严格巡视,履行职责,严守岗位,不迟到、早退;
3. 巡视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认真填写巡逻记录;
4. 重点区域巡视间隔时间为30分钟;
5. 负责辖区财产安全,夜间出入车辆登记及随车物资登记。
(五)门卫警卫员岗位职责
1. 履行职责,严守岗位,礼貌待客;
2. 坚守工作岗位,规定时间内警卫不得擅自离岗;
3. 负责本辖区内出入人员检查,公物检查和登记;
4. 负责本辖区内车辆检查,所装货物检查和登记,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违禁品进入厂区、生活区;
5. 负责维护本辖区的公共秩序;
6. 负责本辖区的公物管理及车辆有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