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8/18    作者:    阅读:25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9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共有第二地质队、水文地质队、第四地质队、物测地质队、新能源地质队、勘查院、环境地质调查院7个事业单位实施选聘,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省煤炭资源、清洁能源的寻找和勘查工作,以及服务城市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其中:第二地质队、物测地质队、新能源地质队、勘查院驻地邢台市,水文地质队驻地邯郸市,第四地质队驻地张家口市宣化区,环境地质调查院驻地石家庄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39名,均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我局正处于“转型升级,跨越提升”的关键时期,为提高服务河北发展的能力,满足在清洁能源地质勘探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选聘一批硕士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普通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和中国地质大学地质类主专业普通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hebmt.gov.cn)发布招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在相关高校或媒体、目标单位等宣传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双选会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方式:通过电子信箱接收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3日。

报名信箱:mtdzjrsc@163.com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煤田地质局2020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煤田地质局2020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附件须确保清晰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报考人员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如学历、专业等),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评委会或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质能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165690(省煤田地质局劳动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165198(省煤田地质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76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煤田地质局劳动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9165690

传真:0311-89165665;电子邮箱:mtdzjrsc@163.com

  

附件:1.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单位选聘).xlsx

    2.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2020年8月14日

 

返回上一页